新一轮气候谈判开幕 《巴黎协定》实施细则求突破

字体 2018-05-01 10:06:09
     来源: 中新网  

中新社柏林4月30日电(郭泰彭大伟) 当地时间4月30日,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UNFCCC)框架下的新一轮气候谈判在德国波恩开幕。缔约方代表将就进一步制定实施气候变化《巴黎协定》的相关准则展开谈判,以期使该协定能够在操作层面得以落实。谈判将持续至5月10日。

11月6日,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3次缔约方大会在德国波恩开幕。本届大会会期为11月6-17日举行,大会将就《巴黎协定》的实施展开进一步谈判,旨在落实《巴黎协定》规定的各项任务,提出规划安排。图为开幕式现场。、

谈判开幕之际,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秘书处执行秘书帕特里西亚·埃斯皮诺萨(PatriciaEspinosa)呼吁各国应该以更大的决心来应对气候变化,在气候保护方面做出更多努力。

与往年的波恩气候谈判不同的是,旨在加强各缔约国沟通的促进性对话——“塔拉诺阿对话”将首次于本轮谈判期间召开。2015年,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决定于2018年召开缔约方之间的促进性对话,盘点缔约方的集体进展,促进各方不断自主提升行动力,从而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。

埃斯皮诺萨强烈敦促发达国家在兑现它们所做的到2020年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以帮助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承诺。她指出,许多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这种支持,以便采取气候行动。

在气候行动议程中,2018年的另一个关注重点是如何在2020年之前扩大各国的气候目标和实施行动。为此,埃斯皮诺萨敦促尚未批准《京都议定书》第二承诺期修正案的国家批准这一修正案。

据悉,这份修正案规定了发达国家在2012-2020年期间的减排承诺。该修正案已得到111个国家的批准,并将在获得另外30个国家批准后生效。

“本次波恩气候谈判是2018年联合国气候进程的首次正式磋商,是这个至关重要的气候行动年份的第一步。”绿色和平组织东亚分部高级政策顾问李硕30日向中新社记者介绍,在2018年中,各国需要完成针对《巴黎协定》实施细则的谈判。同时,各国应当为在2020年前提升行动力度打好坚实基础。

李硕表示,气候资金的问题受到尤其是非洲国家集团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关切,兑现既有资金承诺也是2018年联合国气候进程艰巨的任务。

2015年底,各国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就《巴黎协定》达成一致,用以取代将于2020年到期的《京都议定书》。其主要目标是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,并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前工业化时期水平之上1.5摄氏度以内。下一届联合国气候大会(COP24)将于12月在波兰卡托维茨举行,届时大会将表决通过各缔约国共同起草的《巴黎协定》实施细则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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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张永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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